間諜罪是指參加間諜組織或者接受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的任務,或者為敵人指示轟擊目標的行為;根據《刑法》的規定,間諜罪是行為犯,并不以實際上發生法定的危害結果作為犯罪成立的要件,只要實施了間諜行為,即構成本罪。本罪所侵害的客體,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安全。即人民民主專政的國家政權和社會主義制度。本罪的犯罪主體,是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可以是中國公民,也可以是外國人或無國籍人。法人不能成為間諜罪的犯罪主體。根據《國家安全法》的規定,境外機構、組織、個人,與境外機構、組織、個人相勾結的境內組織、個人,但本法第30條規定,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實施的危害社會的行為,法律規定為單位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而本條并未對單位犯罪作出規定。因此,單位不能成為間諜罪的犯罪主體。若發現機構、組織實施間諜行為的,其法律責任應由直接責任人員承擔。
一、非法持有國家絕密物品罪的構成條件有哪些
1、客體要件。
本罪的客體是國家的保守秘密制度。本罪的犯罪對象僅限于屬于國家絕密級和機密級的秘密的物品。
2、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非法持有屬于國家絕密、機密的文件資料或者其他物品,拒不說明來源與用途的行為。
3、主體要件。
本罪的犯罪主體為年滿l6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包括中國公民、外國人、無國籍人。一般來說,行為人身份如何不影響成立本罪。但是,如果行為人是間諜組織成員或者接受了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的任務的人員,符合間諜罪構成特征的,則應以間諜罪論處,不構成本罪,
4、主觀要件。
本罪行為人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從其主觀方面的認識因素來看,行為人只須認識到自己無權持有國家秘密文件、資料、其他物品,認識到自己持有的文件、資料、物品屬于國家秘密即可,無須確切地認識該國家秘密屬于什么密級,從其主觀方面的意志因素來看,行為人持有本身就意味著其希望該國家秘密處于自己的支配之下,因而不存在間接故意。
二、為敵人指示轟擊目標危害國家安全的構成什么罪
為敵人指示轟擊目標危害國家安全的構成間諜罪。根據我國《刑法》規定,有下列間諜行為之一,危害國家安全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參加間諜組織或者接受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的任務的;(二)為敵人指示轟擊目標的。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一十條【間諜罪】有下列間諜行為之一,危害國家安全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參加間諜組織或者接受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的任務的;(二)為敵人指示轟擊目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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