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合同爭議的方式有:一般可以協商處理,若合同當事人不能協商一致的,可以申請第三方居中調解,或根據仲裁約定申請仲裁,仍然不能解決糾紛的,可以起訴處理。
一、律師勞動合同糾紛案處理方式有什么
律師勞動合同糾紛案的處理方式如下:1、雙方協商,合同當事人在友好的基礎上,通過相互協商解決糾紛,這是最佳的方式;2、調解,合同當事人如果不能協商一致,可以要求有關機構調解如,一方或雙方是國有企業的,可以要求上級機關進行調解;3、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4、訴訟。
二、當保險合同條款約定內容有遺漏怎么辦
1.協商。合同當事人在友好的基礎上,通過相互協商解決糾紛,這是最佳的方式。
2.調解。合同當事人如果不能協商一致,可以要求有關機構調解如,一方或雙方是國有企業的,可以要求上級機關進行調解。
3.仲裁。合同當事入協商不成,不愿調解的,可根據合同中規定的仲裁條款或雙方在糾紛發生后達成的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4.訴訟。如果合同中沒有訂立仲裁條款,事后也沒有達成仲裁協議,合同當事人可以將合同糾紛起訴到法院,尋求司法解決。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仲裁法》第二條
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可以仲裁。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五條
當事人起訴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糾紛,適宜調解的,先行調解,但當事人拒絕調解的除外。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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