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犯罪中止應當要減免刑罰。
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的犯罪中止,是指行為人實施完畢犯罪以后,犯罪結果出現之前,自動采取措施有效地避免犯罪結果發生,因而使犯罪未完成的犯罪停止形態。
犯罪中止具有以下特征:
1、必須是在犯罪預備或者犯罪實行過程中放棄犯罪,這是成立犯罪中止的前提條件,如果犯罪行為已經完成并達到既遂狀態,則不能成立犯罪中止;
2、必須是徹底放棄犯罪,是指行為人徹底打消了繼續并完成犯罪的念頭,徹底放棄實施自認為可以繼續實施并完成的犯罪行為;
3、必須是自動放棄犯罪,這是犯罪中止的實質性條件;
4、犯罪中止必須是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為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結果。
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的,是犯罪中止,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的行為。
犯罪中止依然是犯罪,是犯罪的一種形態類型,犯罪中止行為人,主觀上具有徹底中止犯罪的意圖,即行為人在客觀上能夠繼續犯罪和實現犯罪結果的情況下,自動作出的不繼續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結果的選擇。
放棄能夠重復實施的行為,是指行為人實施了足以導致法定犯罪結果出現的第一次侵害行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沒有得逞,在能夠重復實施同一性質的侵害行為并造成預期的犯罪結果的情況下,出于自己的意志自動放棄繼續實施侵害行為,因而使犯罪未完成的犯罪停止形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十四條 【犯罪中止】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的,是犯罪中止。
對于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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