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勞動合同的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的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法律分析
三年勞動合同,試用期不超過6個月?!秳趧雍贤ā返谑艞l的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或者勞動合同期限與試用期相同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因此,如果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是三年期限的勞動合同的話,那么按照法律規定,約定的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當然,是否約定試用期也是由雙方協商確定的,法律對此并無強行規定。
三年勞動合同試用期最長多久
如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是三年期限的勞動合同,那么此時可以約定的試用期期限最長不能錯過6個月。當然,也是可以協商不約定試用期的。
《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勞動合同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是多久
勞動合同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因此,如果約定的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期限就應當約定為2個月。
結語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的規定,勞動合同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根據法律規定,如果您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滿三年,試用期最長不能超過兩個月。請注意,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2012修訂)》第十九條【試用期】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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