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購合同與買賣合同并無區別。事實上,采購合同是屬于買賣合同的一種。采購合同是買方向賣方按一定條件購買某項標的物時雙方達成的協議。采購合同包括貨物買賣合同。
一、房屋買賣合同和居間協議有什么區別
居間協議不是房屋買賣合同,兩者的區別如下:
1.買賣合同只有少雙方當事人,而居間合同是買賣雙方以及居間人三方當事人。
2.買賣合同是買方與賣方直接就房屋買賣達成一致協議,無論是簽定合同或者購房款的支付均在雙方之間完成,居間合同是居間人按照委托人的意思表示代替委托人完成合同的履行,無需當事人自己完成。
3.房屋買賣居間協議和房屋買賣合同,前者僅表示有購房的意向,后者是直接就房屋買賣達成一致,如果買賣合同沒有簽定,居間協議自然就解除了。
二、招標采購方式通常包括哪些?
根據招標范圍可將采購方式統一規范為公開招標采購、選擇性招標采購和限制性招標采購。世界貿易組織的《政府采購協議》就是按這種方法來對政府采購方式進行分類的。
1、公開招標采購,是指通過公開程序,邀請所有有興趣的供應商參加投標。
2、選擇性招標采購,是指通過公開程序,邀請供應商提供資格文件,只有通過資格審查的供應商才能參加后續招標;或者通過公開程序,確定特定采購項目在一定期限內的候選供應商,作為后續采購活動的邀請對象。選擇性招標方式確定有資格的供應商時,應平等對待所有的供應商,并盡可能邀請更多的供應商參加投標。
3、限制性招標,是指不通過預先刊登公告程序,直接邀請一家或兩家以上的供應商參加投標。實行限制性招標采購方式,必須具備相應的條件,這些條件包括:公開招標或選擇性招標后沒有供應商參加投標、無合格標;供應商只有一家,無其他替代選擇;出現了無法預見的緊急情況;向原供應商采購替換零配件;因擴充原有采購項目需要考慮到配套要求;屬于研究用的試驗品、試驗性服務;追加工程,必須由原供應商辦理,且金額未超過原合同金額的50%;與原工程類似的后續工程,并在第一次招標文件已做規定的采購等。
三、分散招標與集中采購的區別
集中采購是指采購中將集中采購目錄內的貨物、工程、服務集中進行采購,集中采購包括集中采購機構采購和部門集中采購,目錄內屬于通用的采購項目,應當委托集中采購機構代理采購,屬于本部門、本系統有特殊要求的項目,應當實行部門集中采購。分散采購是指對集中采購目錄以外且在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項目,由采購單位自行組織或委托集中采購機構、中介代理機構(統稱“政府百采購代理機構”)組織實施采購的模式。公開招標則是政府采購的主要采購方式,是指采購人按照法定程序,通過發布招標公告,邀請所有潛在的不特定的供應商參加投標,采購人通過某種事先確定的標準,從所有投標供應商中擇優評選出中標供應商,并與之簽訂政府采購合同的一種采購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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