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用人單位之間簽訂的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在校大學生不具備《勞動法》上勞動者的資格,無法簽訂勞動關系,但可以簽訂勞務合同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六十八條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條 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可以訂立口頭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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