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百八十七條規定了財產保全的期限,凍結銀行存款不超過一年,查封、扣押動產不超過兩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不超過三年。申請人可以申請延長期限。申請財產保全的程序包括提供明確線索、可能責令提供擔保等。根據實際保全的財產數額交納費用,最高不超過5000元。
法律分析
一、最新財產保全期限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百八十七條
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兩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年。
申請執行人申請延長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續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續行期限不得超過前款規定的期限。
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職權辦理續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
二、怎么申請財產保全
申請財產保全的程序如下:
1、申請訴前財產保全,由利害關系人在起訴之前向受訴法院提出申請。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并裁定保全的,申請人在30日以內不起訴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訴訟財產保全可以在起訴同時申請也可以在起訴以后申請。
2、申請人提供明確線索。
3、人民法院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請求駁回。
4、裁定當事人申請訴前保全的,法院接受申請后須在48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發生法律效力,當事人不服不得上訴,可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對裁定的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條
人民法院對于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難以執行或者造成當事人其他損害的案件,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對其財產進行保全、責令其作出一定行為或者止其作出一定行為;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
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后。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三、申請財產保全需要多少錢
根據實際保全的財產數額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財產數額不超過1000元或者不涉及財產數額的,每件交納30元;超過1000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但是,當事人申請保全措施交納的費用最多不超過5000元。
結語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百八十七條,財產保全期限有明確規定,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凍結期限不得超過一年,動產查封、扣押期限不得超過兩年,不動產查封、其他財產權凍結期限不得超過三年。申請人可在期限屆滿前申請延長,但續行期限不得超過規定的期限。申請財產保全的程序包括提出申請、提供明確線索、可能要求提供擔保等。費用方面,根據保全財產數額不同,交納的費用也有所區別,但最多不超過5000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強制措施 第六十八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四、質證:第六十五條 人民法院應當在詢問前責令當事人簽署保證書并宣讀保證書的內容。
保證書應當載明保證據實陳述,絕無隱瞞、歪曲、增減,如有虛假陳述應當接受處罰等內容。當事人應當在保證書上簽名、捺印。
當事人有正當理由不能宣讀保證書的,由書記員宣讀并進行說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2020修訂):第五章 對重新犯罪的預防 第五十二條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對于無固定住所、無法提供保證人的未成年人適用取保候審的,應當指定合適成年人作為保證人,必要時可以安排取保候審的未成年人接受社會觀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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