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起喝酒的人死了,一起喝酒的是不是要承擔連帶責任,要看是否存在過錯。若存在過錯,則需要負連帶責任,不存在過錯的話,就不需要承擔責任。和人一起喝酒中,如果飲酒出事,有四種情況勸酒者需承擔法律責任:
1、強迫性勸酒,比如用語言刺激對方喝酒,或在對方已喝醉意識不清沒有自制力的情況下,仍勸其喝酒的行為;2、明知對方不能喝酒仍勸其飲酒;3、未將醉酒者安全護送,;4、酒后駕車未勸阻導致發生車禍等損害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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