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餐飲行業需要繳納的稅款主要有:
1、增值稅:營改增后,營業稅由增值稅替代,餐飲業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稅率為3%,餐飲業一般納稅人增值稅稅率為6%,稅收優惠政策: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納稅9萬元)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
2、城市維護建設稅:應納稅額為實際繳納增值稅額的7%;
4、教育費附加:應納稅額為實際繳納增值稅額的3%;
5、地方教育費附加:應納稅額為實際繳納增值稅額2%;
6、企業所得稅:應納稅額為企業應納稅所得額的25%,小型微利企業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0%。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五條
納稅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申報期限、申報內容如實辦理納稅申報,報送納稅申報表、財務會計報表以及稅務機關根據實際需要要求納稅人報送的其他納稅資料。
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申報期限、申報內容如實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以及稅務機關根據實際需要要求扣繳義務人報送的其他有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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