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定的責任,共同飲酒屬于正常的社會交往活動,雖然單純飲酒并不產生民事責任,但是共同飲酒人之間應盡到互相提醒、勸告少飲酒并且阻止已過量飲酒之人繼續飲酒的注意義務。若共同飲酒人進入醉酒等危險狀態,其他共同飲酒人應當及時積極履行救助義務,采取照顧、救護、通知、送醫等合理措施保護醉酒之人免受傷害,若因過錯違反上述義務,應依法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
首先,“其他人”是可以分成一起喝酒的人、組織聚會的人(組織者相比其他一起喝酒的人負有更多安全保障義務,一旦出事要承擔的責任也更多),以及飲酒場所經營者(假設飲酒者在其經營場所內因飲酒摔倒受傷,經營者應該盡到合理的救助義務,否則同樣構成侵權)。
是否應承擔責任,具體還要看其他人是否有過錯,是否存在應盡義務沒有盡到的情況;承擔責任多少則要看其義務多少,過錯多少。
一般來說,喝酒致死的賠償項目主要包括了死亡賠償金、喪葬費和被扶養人生活費。
與朋友聚會喝酒時,如何注意免責呢?
首先第一條,千萬別勸酒。勸酒一時爽,出事火葬場,尤其是不能在對方不能喝酒,明確表示拒絕喝酒的情況下仍強行灌酒勸酒。
第二條,應該及時聯系醉酒者家屬或警察,或將其送至醫院,或安全送回住處,盡到自己作為同飲者的照顧和安全保障義務,不要怕事情多,不要怕麻煩。
第三條,若是發現對方已經飲酒過多,應該及時勸阻;醉酒者有想開車以及其他酒后危險行為,同樣應該勸阻??傊?,小心駛得萬年船。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165條規定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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