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1、用協商的方式自行解決;
2、用調解的方式,由有關部門幫助解決;
3、用仲裁的方式由仲裁機關解決;
4、用訴訟的方式,即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以尋求糾紛的解決。
一、家庭遺產糾紛該怎么解決
家庭遺產糾紛有以下解決方法:
1、當事人可以采用協商的方式來解決,達成一致后,簽訂協議,然后,按照協議對遺產進行分割。
2、協商不一致的,可以讓人民調解委員會來調解;
3、不服調解的,可以直接到人民法院,提起遺產繼承糾紛的訴訟。
房子糾紛有以下解決方式:
1、協商解決,糾紛各方自行協商,平等、互利、合理、有償的妥善解決,主要是依據當事人之間訂立的合同進行協商,解決爭議雙方之間的房產糾紛;
2、行政機關依職權處理,爭議雙方的一方向行政機關投訴后,行政機關根據主管范圍受理,依據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規章作出行政決定;
3、仲裁或訴訟程序解決,當事人可申請仲裁或提起民事訴訟。申請仲裁必須有約定的仲裁協議,如無約定,不可申請仲裁,只能提起民事訴訟。
二、產生勞動爭議時有哪些救濟途徑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因此,船員和用人單位發生勞動爭議后,可通過以下四種方式進行解決:自行和解、調解、仲裁、訴訟。(1)自行和解:是指爭議雙方當事人,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通過商量,相互讓步,協調雙方的關系,消除矛盾,從而求得爭議解決的方法。(2)調解:是由第三者居間調和,通過疏導、說服,促使當事人互諒互讓,從而解決糾紛的方法。(3)仲裁:是指由國家授權的專門仲裁機關行使國家仲裁權,對當事人之間的爭議依法進行的仲裁。(4)訴訟:是指勞動爭議當事人對仲裁機構裁決不服,持勞動爭議裁決書依法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保護其合法權益的一種勞動爭議處理方式。需特別提醒的是,涉及船員的勞務糾紛,可以不經勞動仲裁直接向海事法院提起訴訟。
三、民法典中如何處理個人債務糾紛
糾紛的解決方式有以下幾種:1、協商。合同當事人在友好的基礎上,通過相互協商解決糾紛,這是最佳的方式。2、調解。合同當事人如果不能協商一致,可以要求有關機構調解,如一方或雙方是國有企業的,可以要求上級機關進行調解。上級機關應在平等的基礎上分清是非進行調解,而不能進行行政干預。當事人還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機關、仲裁機構、法庭等進行調解。3、仲裁。合同當事入協商不成,不愿調解的,可根據合同中規定的仲裁條款或雙方在糾紛發生后達成的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4、訴訟。如果合同中沒有訂立仲裁條款,事后也沒有達成仲裁協議,合同當事人可以將合同糾紛起訴到法院,尋求司法解決。除了上述一般特點之外,有些合同還具有其自愿的特點,如涉外合同糾紛,解決時可能會援引外國法律、而不是中國相關的合同方面的法律。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
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三十四條
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系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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