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刺探、竊取、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情報罪,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剝奪政治權利;情節較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以罰金。為境外非法提供情報罪,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剝奪政治權利。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和過失泄露國家秘密罪,根據具體情形的不同而定罪處罰。
法律分析
境外刺探國家秘密罪既遂的刑罰標準,行為人若已達成既遂犯,通常判處五年至十年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則處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剝奪政治權利;而情節特別嚴重的則處以十年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
一、為境外非法提供情報罪既遂判幾年
為境外非法提供情報罪既遂的判刑:為境外的機構、組織、人員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或者情報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二、泄露國家情報是什么行為?
泄露國家情報屬于犯罪行為,根據具體情形的不同,可能構成為境外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情報罪,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和過失泄露國家秘密罪。
《刑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為境外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情報罪】為境外的機構、組織、人員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或者情報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第三百九十八條【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過失泄露國家秘密罪】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反保守國家秘密法的規定,故意或者過失泄露國家秘密,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規定酌情處罰。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為境外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情報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通過互聯網將國家秘密或者情報非法發送給境外的機構、組織、個人的,依照刑法
第一百一十一條的規定定罪處罰;將國家秘密通過互聯網予以發布,情節嚴重的,依照刑法
第三百九十八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拓展延伸
犯了盜竊罪的國家秘密罪判多少年
盜竊國家秘密罪判最少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判處無期徒刑,具體量刑標準如下:
1、為境外的機構、組織、人員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或者情報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3、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一條規定。
結語
境外刺探國家秘密罪既遂的刑罰標準已確定,為五年至十年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則處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剝奪政治權利。為境外非法提供情報罪既遂的判刑為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剝奪政治權利。泄露國家情報可能構成為境外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情報罪,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和過失泄露國家秘密罪,具體刑罰根據情節輕重而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一條
為境外的機構、組織、人員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或者情報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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