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規定喝酒死亡需賠償,陪喝者需承擔責任。強迫勸酒、明知不能喝酒卻勸飲、未安全護送醉酒者、未阻止醉酒駕車引發事故等行為需賠償。共同飲酒中,非強制禮節性勸飲需自行承擔責任。強迫勸酒、明知不能喝酒卻勸飲、未安全護送醉酒者、未阻止醉酒駕車引發事故需承擔法律責任。公平責任原則下,雙方無過錯需共擔損失。飲酒后駕駛機動車將受罰款、拘留、吊銷駕照等處罰。醉酒駕車將受吊銷駕照、刑事責任限制。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喝酒死亡,陪喝的人應該如何賠償
1、民法典喝酒死亡,陪喝的人有以下情況的,需要根據,死者的年齡、和供養人的數量來進行賠償:強迫性勸酒。明知對方不能喝酒仍勸其飲酒。未將醉酒者安全護送。酒后駕車未勸阻導致發生車禍等損害的。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條,行為人造成他人民事權益損害,不論行為人有無過錯,法律規定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的,依照其規定。
二、共同飲酒需要承擔什么責任
1、在與親朋好友的共同飲酒中,非強制禮節性勸飲是傳統民風民俗,如果飲酒出事,飲酒人要自行承擔過度飲酒造成的損害后果。如果親朋好友在共同飲酒過程中存在以下情節,則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1)強迫性勸酒,如故意灌酒用話要挾對方喝酒,或者在對方已喝醉意識不清沒有自制力的情況下,仍勸其喝酒的行為;
(2)明知對方不能喝酒,如明知對方的身體狀況,仍勸其飲酒誘發疾病等;
(3)未將醉酒者安全護送,如飲酒者已失去或即將失去對自己的控制自能力,神志不清無法支配自己的行為時,酒友沒有將其送至醫院或安全送回家中;
(4)酒后駕車未勸阻導致發生車禍等損害的。
2、【公平責任原則】受害人和行為人對損害的發生都沒有過錯的,依照法律的規定由雙方分擔損失。
3、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4、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結語
共同飲酒需謹慎,責任需明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陪喝的人需承擔賠償責任,如強迫性勸酒、未安全護送等。共同飲酒中,非強制禮節性勸飲需自行承擔后果,但若存在強迫性勸酒、明知對方不能喝酒、未護送醉酒者、酒后駕車等情節,需承擔法律責任。公平責任原則下,雙方分擔損失。飲酒后駕車將受到罰款、拘留、吊銷駕照等處罰。醉酒駕車更將面臨吊銷駕照、刑事責任等嚴厲懲罰。愿共同飲酒時注重安全,遵守法律法規,共同維護社會秩序與人身安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2020修正):第二編 分則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 第二百四十四條之一 違反勞動管理法規,雇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從事超強度體力勞動的,或者從事高空、井下作業的,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險環境下從事勞動,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有前款行為,造成事故,又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數罪并罰的規定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2020修正):第二編 分則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七章 法律責任 第九十九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一)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二)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四)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強迫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構成犯罪的;
(六)違反交通管制的規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
(七)故意損毀、移動、涂改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構成犯罪的;
(八)非法攔截、扣留機動車輛,不聽勸阻,造成交通嚴重阻塞或者較大財產損失的。
行為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有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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