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的民法典規定,通常情況下,同桌喝酒死亡的歸責主要還是要看死亡的具體原因。如果是因為同桌勸酒過猛,或者同桌沒有盡到善良管理人的義務,那是需要負相關責任的。但是如果死者的死亡原因和喝酒沒有關系,并且和同桌的行為沒有關系,而是其他原因導致的,那么就不需要進行賠償。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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