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簽訂勞動合同雙倍工資怎么辦?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04 11:22:46
未簽訂勞動合同雙倍工資怎么辦?
法律分析:未簽訂勞動合同的二倍工資應當自用工之日起第二個月開始支付直至簽訂勞動合同前一日,或勞動關系終止前一日。但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年仍未簽訂勞動合同的,二倍工資應當計算至滿一年前,也就是說未簽訂勞動合同的二倍工資最長只能計算十一個月。因為超過一年后,雙方就視為已經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導讀法律分析:未簽訂勞動合同的二倍工資應當自用工之日起第二個月開始支付直至簽訂勞動合同前一日,或勞動關系終止前一日。但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年仍未簽訂勞動合同的,二倍工資應當計算至滿一年前,也就是說未簽訂勞動合同的二倍工資最長只能計算十一個月。因為超過一年后,雙方就視為已經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法律分析:未簽訂勞動合同的二倍工資應當自用工之日起第二個月開始支付直至簽訂勞動合同前一日,或勞動關系終止前一日。但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年仍未簽訂勞動合同的,二倍工資應當計算至滿一年前,也就是說未簽訂勞動合同的二倍工資最長只能計算十一個月。因為超過一年后,雙方就視為已經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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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簽訂勞動合同雙倍工資怎么辦?
法律分析:未簽訂勞動合同的二倍工資應當自用工之日起第二個月開始支付直至簽訂勞動合同前一日,或勞動關系終止前一日。但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年仍未簽訂勞動合同的,二倍工資應當計算至滿一年前,也就是說未簽訂勞動合同的二倍工資最長只能計算十一個月。因為超過一年后,雙方就視為已經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