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尊嚴權是公民的基本權利。人格尊嚴權是每個人生下來就所具有的,任何人不得侵犯和踐踏,人格權中包括了人格尊嚴權,是法律賦予人們在身心上的保障,希望每個人都能得到自己和他人的尊重。
一、名譽權有哪些
1.任何新聞報道、書刊雜志在對真人真事進行報道、評論、傳播時都不得與事實不符,而影響公民原有的社會評價。
2.任何人都不得以侮辱、誹謗的方法,損害他人的名譽。
3.任何人不得捏造事實.陷害他人 敗壞他人名譽。
二、人格尊嚴權包括的基本內容
1.公民享有姓名權,公民有權決定,修改自己的姓名,他人不得干涉,濫用。
2.公民享有肖像權,肖像權是法律對公民形象,樣貌保障的權利,是公民人身的派生物。任何人不得未經本人同意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3.公民享有名譽權,名譽權是公民人格權的重要組成部分,任何人不得對他人進行侮辱,誹謗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三十八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對公民進行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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