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解除,不履行。
依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合同成立未生效的,當事人是可以解除合同的,合同的約束力是在合同的當事人履行了權利義務時才產生的,而未生效的合同沒有履行權利與義務。
一、買二手房時被拒貸屬于違約嗎
買二手房時被拒貸是否算違約需要視情況而定。具體情況如下:雙方簽訂合同,對方不履行的,視為違約;雙方未簽訂合同的,對方不履行,不違約。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二、什么情況下可以解除租賃合同
有三種情況可以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1、約定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的約定解除是指合同當事人認為解除合同比繼續履行合同更有利于自身利益,根據合同自由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而解除合同。
2、法定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的法定解除是指當發生了法律規定的情形時,當事人一方依法行使解除權解除合同,終止合同的權利義務。
3、違約情況下解除依法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是雙方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是受法律保護的,雙方當事人應認真履行。但由于承租人可能在無正當理由的情況下不想履行租賃協議,有可能在與出租人未協商或協商未果的情況下,擅自搬離承租房屋,停止履行合同義務。
三、租房的時候在什么情況下可以退押金
租房押金是否可以退還,關鍵是在于與對方就合同的訂立事宜進行的協商或者簽訂合同時的約定。
合同中可以約定給付押金的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提前解除合同的,無權收回押金,而接受押金的一方當事人在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合同期滿雙方權利義務履行完畢或提前解除合同的,則押金應予以退還。
根據2021年實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條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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