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不可以開餐飲發票,只有餐飲店可以開具發票。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發票具體指的是在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開具、收取的收付款憑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
第二十五條
除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特殊情形外,發票限于領購單位和個人在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內開具。
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機關可以規定跨市、縣開具發票的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發票,是指在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開具、收取的收付款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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