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飲酒死亡,保險公司是不賠償的。保險公司是銷售保險合約、提供風險保障的公司。是采用公司組織形式的保險人,經營保險業務。保險公司是依照我國保險法和公司法設立的經營商業保險業務的金融機構。保險公司可以這樣分類:人壽保險公司,包括人壽保險、健康保險、意外傷害保險及年金保險。財產保險公司,包括火災保險、海上保險、陸空保險、責任保險、保證保險及經主管機關核準之其他保險。按照中華民國保險法之規定,兩者必須分開經營。所以有的保險公司成立了集團公司,下設獨立核算的人壽保險公司和財產保險公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第十二條 人身保險的投保人在保險合同訂立時,對被保險人應當具有保險利益。
財產保險的被保險人在保險事故發生時,對保險標的應當具有保險利益。
人身保險是以人的壽命和身體為保險標的的保險。
財產保險是以財產及其有關利益為保險標的的保險。
被保險人是指其財產或者人身受保險合同保障,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投保人可以為被保險人。
保險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險人對保險標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認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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