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下班后喝酒死了公司沒有責任。工人下班后的行為不是職務行為,不是領導指派的,所以工人下班后喝酒身亡與單位領導無關。如果是因工作喝酒死亡,建議先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認定為工傷后再申請工傷賠償。勞動者在下班期間從事與職務無關的事務,其行為與勞動關系沒有因果關系,其后果用自行承擔,單位無需承擔責任。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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