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違約的補救措施及損害賠償是對違約方的責任追究方式。補救措施包括修理、重作、更換、退貨等,相關法律有明確規定。違約損害賠償是違約方因不履行合同義務給對方造成損失而應承擔的責任,主要通過金錢補償來彌補受害人的損失。當事人面對合同違約可以采取自救手段,如解除合同并請求賠償,或通過司法救濟要求違約方承擔責任,也可以等待違約方履行合同再做決定。
法律分析
一、合同違約可以采取哪些補救措施
采取補救措施作為一種獨立的違約責任形式,是指矯正合同不適當履行(質量不合同)、使履行缺陷得以消除的具體措施。
關于采取補救措施的具體方式,我國相關法律作了如下規定:
(一)《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七條造成不動產或者動產毀損的,權利人可以依法請求修理、重作、更換或者恢復原狀。
(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44條規定為:修理、重作、更換、退貨、補足商品數量、退還貨款和服務費用、賠償損失;
(三)《產品質量法》第40條規定為:修理、更換、退貨。
二、什么是合同違約損害賠償
違約損害賠償:就是指違約方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依法或根據合同規定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它是合同責任中最常見的形式之一,也是充分保護受害人利益的一種主要的補救方式。從性質上看,違約損害賠償實際上是法律強制違約當事人給受害人一筆金錢,目的在于彌補受害人所遭受的損失。
三、當事人如何面對合同違約
(一)自救手段。
對于預期違約,守約方依此享有合同解除權,可單方解際合同,并可請求對方賠償損失。若對方當事人在處理期間內不能提供適當擔保,應視為對方明示毀約,此時可依法解除合同,并請求賠償損失。此種自助措施與行使不安履行抗辯相似。
(二)司法救濟。一方當事人違約,對方可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此種措施,對于明示毀約易于操作;但對于默示毀約,守約方須掌握對方預期違約的確切的證據后方可訴諸法律,否則,將因證據不力反而于己不利。
(三)等待履行。當一方預期違約,對方可堅持合同的效力,要求或等待對方到期履行合同,以靜觀對方的態度是否有所變化,然后決定是否采取相應措施。對于明示毀約,守約方應明確要求對方撤回毀約的思表示,而不能一味地坐等對方履行,以免擴大損失。對于默示毀約,守約方一時無確切證據證實對方毀約,可等待對方到期是否履行;若對方到期不履行,可依實際違約中的不履行情形追究其違約責任,或者依法解除合同,請求賠償損失。
結語
合同違約的補救措施包括修理、重作、更換、退貨等,具體方式在我國相關法律中有明確規定。合同違約損害賠償是指違約方應承擔的責任,以金錢形式彌補對方的損失。當事人可以采取自救手段解除合同并請求賠償,也可以通過司法救濟追究違約責任。另外,等待對方履行合同也是一種策略,但需要注意明示和默示毀約的區別,以免擴大損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十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七條
[4]《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十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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