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請問出租房里面的東西被盜,房東有責任嗎
如果房東提供的房屋設施完好無損,且有物管提供服務,房東盡到了安全保障義務,則被盜后房東不需要承擔責任;反之房東沒有盡到上述義務,則在其過錯范圍內承擔責任。因為出租人負有保障出租房屋和房屋內所附設施安全使用的義務。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條,侵害他人財產的,財產損失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二、東西被盜屬于什么案件
盜竊罪屬于刑事案件。盜竊的公私財物,既包括有形的貨幣、金銀首飾等財物,也包括電力、煤氣、天然氣等無形的財產。偷東西如果達到一定的數額,將會構成盜竊罪,可能會受到刑事處罰;如果沒有達到構成犯罪的數額或者其他構成盜竊罪的條件,也是屬于一種違反治安管理的違法行為,也是會受到相應的治安管理處罰的。
三、東西被盜警察怎么處理
東西被盜后報案的,如果構成犯罪認為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公安機關會立案進行偵查,不立案的會作出不予立案的決定。
相關法律規定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
第一百七十五條公安機關接受案件后,經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且屬于自己管轄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予以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情形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不予立案。
對有控告人的案件,決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機關應當制作不予立案通知書,并在三日以內送達控告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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