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金借給別人沒寫借條可以起訴,但需要提供其它的證據來進行處理,法院受理起訴的條件并不是必須要有借條,只要發生了民事糾紛,不能協商解決的時候就可以起訴。以下是除了借條之外可以起訴一方當事人可以搜集的證據:
1、借過錢的證據:提供當時把錢借給對方的證據,比如向對方轉賬的銀行憑證;如果是現金方式支付的,要打印從銀行取現金的憑條或可以在場證明的人等。
2、主張債權的證據:收集曾向借款人要過錢的證據,可以是對方書面形式的還款計劃,也可以是錄音、錄像的形式證明自己曾多次向對方要求還錢。
3、對方財產信息:出借人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后,對方稱無力還錢,出借人可盡量摸清對方的財產情況,主要是房子、車、公司等,向法院提供有效線索。
一、有借條朋友不還錢怎么辦
有借條朋友不還錢可以先協商要求還錢,及時催還。建議保留好相應的借款憑據,然后作為債務糾紛,將違約方起訴至法院,并要求債務人支付相應的利息。同時可以查詢到對方的名下的財產狀況,向法院申請保全。
起訴的時候需要提交以下證據:
沒有借條可以使用其他證據,如銀行轉賬記錄、電話錄音、證人證言等,能夠證明欠款事實和欠款金額即可。因此,要提供當時把錢借給對方的證據,比如向對方轉賬的銀行憑條、如果以現金方式給的錢,要打印從銀行取現金的憑條等等。
即收集曾向他要過錢的證據,這一點,主要是防止債權過3年訴訟時效,形式上,既可以是對方以書面形式的“還款計劃”,也可以以錄音、錄像的形式證明曾多次向對方要過錢。
自己偷錄只要不侵犯對方的權益,那么偷錄的錄音、錄像就能拿出來當作證據使用
收集對方財產信息的目的是為了達到“要到錢”的目的,現在很多案子,法院判決是原告勝了,但是原告一分錢都拿不回來,這是因為沒有收集到對方的財產信息,無法執行,因此,如果想真實把錢要到手,而不是一紙空頭判決,那么就要調查對方的財產情況,要主要是對方的賬戶、房子、車、公司股權等情況。當然,要調查別人的財產,對于個人來說是比較難的,就是律師出面調查,也不可能將對方所有財產都調查清楚,只能盡量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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