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借條應當注意的要點:1.應寫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2.應寫清楚借款金額,包括大寫和小寫的金額;3.應寫清楚借款時間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確的借款期限;4.應寫清楚借款用途;5.應寫清楚還款的具體年月日。
一、什么樣的借條是有效的?
具備下列條件的借條是有效的:
1.寫清楚借款人和貸款人的法定全名。
2.寫清楚借款金額,包括大寫和小寫的金額。
3.寫清楚借款時間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確的借款期限。
4.寫清楚借款的利息,應有明確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終應支付的借款利息總額。
5.應寫清楚借款本息償還的年月日時間及付款方式。
6.應有借款本人親自簽章、手印或親筆書寫的簽字。
二、借款借條怎么打
1、應寫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應寫清楚借款金額,包括大寫和小寫的金額;
3、應寫清楚借款時間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確的借款期限;
4、應寫清楚還款的具體年月日;
5、應寫清楚借款的利息,應有明確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終應支付的借款利息總額(包括大寫和小寫金額)等約定;
6、應寫清楚借款本息償還的年月日時間及付款方式;
7、應有借款本人親自簽章、手印或親筆書寫的簽字。
三、怎樣的借條具有法律效力
1、應寫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應寫清楚借款金額,包括大寫和小寫的金額;
3、應寫清楚借款時間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確的借款期限;
4、應寫清楚還款的具體年月日;
5、應寫清楚借款的利息,應有明確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終應支付的借款利息總額(包括大寫和小寫金額)等約定;
6、應寫清楚借款本息償還的年月日時間及付款方式;
7、應有借款本人親自簽章、手印或親筆書寫的簽字。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條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第六百七十三條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第六百七十四條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對支付利息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借款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并支付;借款期間一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一年時支付,剩余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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