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條和欠條都具有法律效力。規范的借條和欠條法律效力是相同的,只是用途、訴訟時效有一定的區別。它們屬于不同的法律關系,借條對應的法律關系是借貸關系,就是一方借錢給另一方;欠條對應的法律關系比較多,可以是欠貨款、分紅、投資款等各種情況,總的來說是一方拖欠另一方債務。兩者完全不同性質。
一、民間借貸訴訟中借條和欠條的區別?
首先,代表的法律關系不同。借條是證明借款關系,欠條是證明欠款關系。
其次,兩者的舉證責任不同。借款是很清楚的借貸關系,法院不需要特殊查明,當事人只要說明經過就會得到法院支持。而欠條當事人要舉出欠款的原因和理由,以及相關的事實。
再次,效力不同。由于借條和欠條形成的原因不同,對于借條一般都會得到保護,而欠條,法院要審核欠條的合法性,是否應該得到法院的支持,如賭債寫下的欠條是不受保護的。
最后,兩者包含的內容、生效時間不同。
二、匯款憑證借條寫不寫還款日期
在匯款憑證和借條當中,可以寫明還款日期,也可以不寫。不寫還款日期對兩者沒有太大的影響。
借條沒有還款日期或欠條沒有還款日期,實際并不影響借條或者欠條的法律效力,對債權債務的形成也沒有什么影響,債權人一樣的可以向債務人要債催債,主張債權。但借條沒有還款日期或欠條沒有還款日期,會對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的計算產生影響,主要為在一方履行合同后另一方因無款可付而寫下的欠條與借款合同成立時一方寫下的沒有還款期限的借條,兩者的訴訟時效起算是不同的。
三、欠條與借條的區別是什么?
欠條與借條的區別如下:
1、含義及其相應法律關系不同。借條一般反映為法律上的借款合同關系,欠條則是借款合同的憑證;而欠條則是往往是當事人之間的一個結算,是一種比較純粹的債權債務關系;
2、產生的原因不同。借條一般是基于借款事實而產生;但是欠條則可能是多種法律關系產生的后果:譬如買賣、服務等;
3、法律后果不同。未規定具體還款期限的借條及欠條的訴訟時效不同。對于沒有還款期限的借條,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債務人還款;對于沒有還款期限的欠條,在債務人出具欠條時,債權人就應當在欠條出具之日起3年內向人民法院主張權利,也就是說,沒有履行期限的欠條從出具之日起計算訴訟時效。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條: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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