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向分立后任意一家公司索要全部債務。公司分立,其財產作相應的分割。公司分立,應當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分立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也就是說,公司分立時應對財產進行劃分,同時將債務進行分割。但是不論公司之間如何約定債務,公司都對債權人負擔連帶還債義務。債權人可以向任意一家公司請求債權。償還債務的公司可以向其他公司追償。2、分別向分立后的公司索要債務。分立后公司對債權人負擔連帶償還責任,都對債權人負有債務,因此債權人可以分別向各公司請求債權。但是所請求的債權之和不能超過債權人的總債權。風險提示:公司分立后,債務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擔連帶責任,所以,公司分立本質上不會影響償債能力,債權人權益不會受到損害,自然不會有相應的補救措施。公司合并可能會影響公司的償債能力,如公司與一家負債較多的公司合并,公司依法就需承繼該公司的債務,這樣勢必影響公司的償債能力。為規避這種情形下對債權人權益的損害,《公司法》規定債權人在公司合并時可要求提前清償或提供擔保。
公司分立后債權人向誰要債
公司分立后債權人向誰要債,分以下兩種情況:(一)向分立后任意一家公司索要全部債務。依據《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條規定,公司分立,其財產作相應的分割。公司分立,應當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分立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也就是說,公司分立時應對財產進行劃分,同時將債務進行分割。但是不論公司之間如何約定債務,公司都對債權人負擔連帶還債義務。債權人可以向任意一家公司請求債權。償還債務的公司可以向其他公司追償。(二)分別向分立后的公司索要債務。分立后公司對債權人負擔連帶償還責任,都對債權人負有債務,因此債權人可以分別向各公司請求債權。但是所請求的債權之和不能超過債權人的總債權?!豆痉ā返谝话倨呤鶙l,公司分立前的債務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擔連帶責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與債權人就債務清償達成的書面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公司分立后債權人應向誰請求償還債務
(一)向分立后任意一家公司索要全部債務依據《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條規定,公司分立,其財產作相應的分割。公司分立,應當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分立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也就是說,公司分立時應對財產進行劃分,同時將債務進行分割。但是不論公司之間如何約定債務,公司都對債權人負連帶還債義務。債權人可以向任意一家公司請求債權。償還債務后的公司可以向其他公司追償其他公司按照比例應當承擔的債務。(二)分別向分立后的公司索要債務分立后公司對債權人負連帶償還責任,都對債權人負有債務,因此債權人可以分別向各公司請求債權,但是向各公司所請求的債權之和不能超過債權人的總債權。
公司分立需不需要債權人同意
1、司分立不需要經過債權人的同意。2、但是按照我國法律的規定,公司分立的,應當自作出分立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且其財產要作相應的分割,應當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
公司分立是否要債權人同意
公司分立不需要債權人同意,只要通知了債權人即可。依據相關法律的規定,公司分立,其財產作相應的分割。公司分立,應當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分立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公司分立前的債務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擔連帶責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與債權人就債務清償達成的書面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公司分立是否要通知債權人
公司分立是要通知債權人的。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公司分立,其財產作相應的分割。公司分立,應當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分立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公司分立前的債務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擔連帶責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與債權人就債務清償達成的書面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該內容由 李志峰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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