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分立是指一個公司依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分成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公司的法律行為。根據《公司法》第177條:公司分立前的債務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擔連帶責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與債權人就債務清償達成的書面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由此可見,對公司分立債務的歸屬,有兩種情況:(1)如果公司與債權人沒有特別約定,債務就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擔連帶責任。這種情況又區分為新設分立的債務歸屬和派生分立的債務歸屬。新設分立就是將原公司法律主體資格取消而新設兩個或以上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公司。在此情況下,原公司就不存在了,新設的兩個公司承擔連帶責任。派生分立是指原公司法律主體仍然存在,但將其部分業務劃出去另設一個新公司。在此情況下,原公司與新增加的公司承擔連帶責任。(2)公司與債權人有債務歸屬的約定。債權人在公司分立前得知公司分立的消息后,可以與公司就債務歸屬達成協議,約定債務由其中一家公司償還或者其他償還方式。
債權人死亡債務向誰償還
債權人死亡的,由債權人的繼承人行使債權。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因此債權應當由債權人的繼承人繼承。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確定繼承人,沒有遺囑的,應當按照法定繼承確定繼承人。
債權人死亡債務應當向誰償還呀
債權人死亡的,由債權人的繼承人行使債權。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因此債權應當由債權人的繼承人繼承。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確定繼承人,沒有遺囑的,應當按照法定繼承確定繼承人。
債權人死亡如何償還債務
債權人死亡,債務向債權人的繼承人償還。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債務屬于合法財產,繼承人可以依法繼承。但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債權轉讓后債務人必須向誰清償
債權轉讓后,債務人應當向受讓債權的新債權人清償,但是債權轉讓沒有通知債務人的,債務人可繼續向原債權人清償。根據《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條規定,債權人轉讓債權,未通知債務人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債權轉讓的通知不得撤銷,但是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第五百四十八條規定,債務人接到債權轉讓通知后,債務人對讓與人的抗辯,可以向受讓人主張。
公司分立后原有債權債務怎么承擔?
公司分立后如果分立時對于公司原有債權債務的承擔方式有約定并經過債權人認可的,則按照約定承擔;
如果分立時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則分立前公司的債權債務由分立后存在的公司承擔,分立后的企業按照其分得的有效資產的比例來承擔原公司債務。 該內容由 陳宏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