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查封機器設備最通常的目的是為了保障將來的判決能夠得以順利執行。但在商賬催收實務中,查封對方的機器設備,特別是查封對方還在生產使用的機器設備,主要目的為了增加我方的談判籌碼,迫使對方與我方達成調解,從而快速地解決糾紛。一、申請查封機器設備需要滿足什么條件?1、案件必須有給付內容,系屬給付之訴。2、申請人向法院提出申請或法院依職權查封(訴前財產保全只能依當事人申請查封)3、申請人提供擔保,法院未責令提供擔保的不在此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條 人民法院對于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難以執行或者造成當事人其他損害的案件,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對其財產進行保全、責令其作出一定行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為;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第一百零一條 利害關系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采取保全措施。申請財產保全并不是當事人隨意能行使的權利,為防止保全財產錯誤,一般情況下,人民法院會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