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待遇賠償訴訟,應屬于勞動爭議,依據我國法律規定,勞動爭議案件都必須先要走仲裁前置程序,對仲裁結果不服才可以起訴至人民法院。因此,要就工傷賠償問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需要備齊下列材料并經過下列程序才可以起訴:1、必須先要申請工傷認定,在工傷認定行政部門認定為工傷后,憑工傷認定決定書,后認為傷情嚴重的,還要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獲取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書;2、憑認定工傷決定書、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書、病例資料等證據,向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履行工傷待遇賠償的前置程序;3、如果勞動者對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的裁決結果不服,可以自裁決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備齊認定工傷決定書、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書、仲裁裁決書、相關病歷資料及本人身份證和用人單位企業信息等作為立案必備材料,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一、社保局可以鑒定傷殘等級嗎
(一)根據所描述的傷情,結合《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B
16180-的相關規定,傷殘等級大約在9-10級左右吧,具體的結果要看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專家組的鑒定結論了;
(二)首先要到當地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這是所有問題的前提,不申請工傷認定,就無法申請勞動能力鑒定,進而獲得傷殘賠償,如果單位不申請的話,職工個人就必須在受傷之日起一年內申請;
(三)如受傷被認定為因工受傷,等傷情穩定后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鑒定,鑒定工傷等級,然后按照傷殘等級計算傷殘賠償數額。具體的勞動功能障礙等級,應向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由該部門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鑒定結論。申請時應當提交勞動能力鑒定申請表、《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和復印件、完整的醫療材料、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原件和復印件?!痉梢罁俊豆毠趧幽芰﹁b定管理辦法》第八條申請勞動能力鑒定應當填寫勞動能力鑒定申請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和復印件;
(二)有效的診斷證明、按照醫療機構病歷管理有關規定復印或者復制的檢查、檢驗報告等完整病歷材料;
(三)工傷職工的居民身份證或者社會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四)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材料。
二、發生工傷后多久做傷殘鑒定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申請工傷勞動能力鑒定鑒定的時間是在確認為工傷后,根據治療情況傷情穩定后,就可以馬上申請能力鑒定鑒定鑒定。一般情況下是工傷認定后馬上就做,但是如果勞動者的傷情穩定還沒有穩定,那么就要等到傷情穩定后再申請。如果傷情沒有穩定就申請勞動能力鑒定,要么是勞動能力鑒定機構不受理,要么是勞動鑒定機構也不會出具鑒定結論
。申請傷殘鑒定時,公司、工傷員工或者其近親屬都可以申請傷殘鑒定,并且在申請工傷鑒定時,應提交認定工傷決定書、勞動能力鑒定申請表、到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鑒定。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五十四條職工與用人單位發生工傷待遇方面的爭議,按照處理勞動爭議的有關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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