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范的借條和欠條法律效力是相同的。但是它們屬于不同的法律關系。借條對應的法律關系是借貸關系,就是一方借錢給另一方;
欠條對應的法律關系比較多,可以是欠貨款、分紅、投資款等各種情況,總的來說是一方拖欠另一方債務。兩者完全不同性質。
一、借條和收條的區別有哪些?
1、法律關系不同。
借條本身就能說明當事人之間因借貸法律關系而產生債權債務關系,借條本身就是引起債權債務關系的基礎法律事實。
收條本身僅能表明當事人之間存在債權債務關系,但僅憑收條本身無法明確是何基礎法律關系產生的債權債務關系。借貸、交通事故、故意傷害等都能在當事人之間因為金錢債權債務關系而產生收條憑證,但收條憑證卻無法直接對應借貸關系。
2、證明力不同。
舉證時,借條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簡單的陳述借款的事實經過即可;收條持有人必須向法官陳述收條形成的事實。如果對方否認,收條持有人必須進一步舉證證明收條形成的事實,否則法院很可能不予支持其訴求。
二、借錢寫欠條還是寫借條好
1、相比較于欠條而言,借錢寫借條好。這是由于欠條和借條的性質是不一樣的,它們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條主要是因借貸而產生,欠款則可能是因為買賣、租賃、利息等原因產生。
2、借條與欠條是具有同樣法律效力的,但兩者存在一定的區別,具體有以下幾點:
(1)產生的原因不同。借條主要是因借款而產生的;而欠條產生的原因是多種多樣的,任何能以金錢為給付內容的債都能產生欠條。
(2)性質不同。借條反映的是當事人之間借款合同關系,借條本身是借款合同的憑證,每一個借條背后都是一個借款合同;而欠條則是當事人之間的一個結算結果,反映的是當事人之間單純的債權債務關系。
(3)訴訟時效不同。對于注明了還款期限的借條和欠條,訴訟時效均從其注明的還款期限之日起3年。沒有注明還款期限時,兩者的訴訟時效是有區別的:對于沒有注明還款期限的借條,出借人可以隨時向借款人要求還款,訴訟時效從權利人主張權利之時開始計算,時間為3年。權利人再次主張權利的,訴訟時效中斷。但是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條的20年內不主張權利,則喪失勝訴權;沒有注明還款期限的欠條,出借人也可以隨時要求返還,訴訟時效從權利人主張權利之日起3年,同樣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但是從出具欠條之日起,3年內不主張權利的,喪失勝訴權。
(4)證明力不同。舉證時,借條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簡單的陳述借款的事實經過即可;欠條持有人必須向法官陳述欠條形成的事實。如果對方否認,欠條持有人必須進一步舉證證明欠條形成的事實,否則法院很可能不予支持其訴求。
三、欠貨款可以打借條嗎?
拖欠貨款讓對方打借條是無效的,借條證明的是借貸關系,拖欠貨款應該寫欠條,欠條和借條是不同的,欠條如果約定了還款期限就按照還款期限還款;如果沒有約定還款期限,則訴訟時效從欠款形成之日起算,約定還款期的從還款期滿時起算。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條,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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