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股市中有并購傳聞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價格會有影響,多數會呈上漲的股票走勢。
兩家上市公司合并之后,預期兌現,利好出盡,則有可能變成利空,就要消化上市之前大漲的影響。如果是兩家上市公司合并之前,市場沒有預期的話,合并之后則有可能上漲。
一、股權法定回收的情況有哪些
股權法定回收的情況具體如下:
1、減少公司注冊資本;
2、與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3、將股份用于員工持股計劃或股權激勵;
4、股東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
5、將股份轉換為上市公司發行的可轉換為股份的公司債券;
6、上市公司必須維護公司價值和股東權益。
公司不能主動回購,公司只能在特定情況下收購股東的股權。
二、股份公司可以回購股東股權嗎
對于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減少公司注冊資本;
(二)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將股份獎勵給本公司職工;
(四)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的;
(五)將股份用于轉換上市公司發行的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
(六)上市公司為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所必需。
三、股權回購協議要怎么寫
股權回購協議可以按照以下條款撰寫:
1、協議雙方的姓名、名稱、住所等;
2、回購的股權比例、價格、條件、交割等內容;
3、價款支付期限;
4、違約責任;
5、爭議解決方式。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條第一款規定,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減少公司注冊資本;
(二)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將股份用于員工持股計劃或者股權激勵;
(四)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
(五)將股份用于轉換上市公司發行的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
(六)上市公司為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所必需。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六十四條,國有獨資公司的設立和組織機構,適用本節規定;本節沒有規定的,適用本章第一節、第二節的規定。
本法所稱國有獨資公司,是指國家單獨出資、由國務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權本級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有限責任公司。
《公司法》第六十五條,國有獨資公司章程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制定,或者由董事會制訂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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