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性同居不一定違法。詳情如下:
1、如果雙方都沒有配偶,而且屬于自愿同居的成年人,則不違法;
2、一方有配偶,或者雙方有配偶,以夫妻名義同居或者結婚的,構成重婚罪,犯法,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同居或者結婚的,構成破壞軍婚罪,犯法,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4、與不滿十四歲的幼女同居,無論幼女是否同意,都構成強奸罪,犯法,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從重處罰。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條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百五十九條 【破壞軍婚罪】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利用職權、從屬關系,以脅迫手段奸淫現役軍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二百三十六條 【強奸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奸論,從重處罰。
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情節惡劣的;
(二)強奸婦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奸婦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輪奸的;
(五)奸淫不滿十周歲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傷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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