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期限可根據雙方協商確定,我國法律沒有具體規定。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約定合同終止時間,但期限長短由雙方自愿決定。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沒有明確終止時間,除法定情形外,用人單位不能單方解除合同。
法律分析
對于勞動合同一次簽幾年,我國法律沒有特別的規定。一般來說,只要是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協商一致,自愿簽訂,雙方約定幾年都是可以的。
根據我國法律,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可以有三種形式,即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以及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所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就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了勞動合同終止的時間,而具體這個終止的時間約定在什么時間,即勞動合同的期限是多久,法律并沒有強制性的規定,雙方可以根據自己的意愿,自主的協商確定,這也體現了我國民法意思自治的原則。
至于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則是合同中沒有約定合同終止的時間,只要不存在法律規定的情形,用人單位都不可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拓展延伸
勞動合同簽署年限的法律規定是什么?
根據《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簽署年限的法律規定如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一般不得超過三年,經勞動者同意可以延長至十年;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勞動合同到期前,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可以協商續簽或終止合同;勞動合同簽署年限的變更應當經雙方協商一致,并按照法定程序進行。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國家和地區的法律可能存在差異,建議在具體情況下咨詢專業法律意見。
結語
根據我國法律,勞動合同簽訂年限沒有特別規定。只要雙方協商一致、自愿簽訂,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可以約定幾年的勞動合同。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一般不超過三年,但經勞動者同意可以延長至十年。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則沒有約定合同終止的時間,除非法律另有規定,用人單位不能單方解除合同。需要注意,不同地區的法律可能有所差異,請在具體情況下咨詢專業法律意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二條
勞動合同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三條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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