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仲裁對網貸有用嘛
我國法律并沒有網絡仲裁這一種仲裁方法,合法的仲裁應該向合法的仲裁委員會提出,網絡仲裁更多的是自行協商解決糾紛的方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
第二條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可以仲裁。
第六條仲裁委員會應當由當事人協議選定。
仲裁不實行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
第十條仲裁委員會可以在直轄市和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設立,也可以根據需要在其他設區的市設立,不按行政區劃層層設立。
仲裁委員會由前款規章的市的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和商會統一組建。
設立仲裁委員會,應當經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司法行政部門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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