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罷工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用人單位可開除無需賠償。員工滿足以下情況之一,用人單位可開除無需賠償:嚴重違反規章制度;被追究刑事責任;試用期間不符合錄用條件;其他情況。
法律分析
員工罷工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用人單位可開除而無需賠償。員工可因以下情形被開除而無需賠償: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被法律追究刑事責任;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其他情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過失性辭退)】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吨腥A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勞動合同的無效】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二)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對勞動合同的無效或者部分無效有爭議的,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該內容由 路曉琳律師 和 家和律云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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