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可以,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身份證法》 第十五條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十六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并處二百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1、使用虛假證明材料騙領居民身份證的;
2、出租、出借、轉讓居民身份證的;
3、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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