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的區別在于:發生時間、失敗原因、行為結果和刑事責任。犯罪未遂發生在犯罪開始實施后,犯罪預備階段沒有犯罪未遂;犯罪失敗是由于行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實際結果違背了行為人的初衷;犯罪未遂的結果是犯罪未逞,未完成全部構成要件,并不意味著沒有任何損害;未遂犯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中止犯根據是否造成損害免除或減輕處罰。
法律分析
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的區別是:
1、發生時間不同,犯罪未遂發生在犯罪開始實施后,犯罪預備階段沒有犯罪未遂;
2、犯罪失敗的原因不同,在犯罪未遂中,犯罪失敗是由于行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的實際結果違背了行為人的初衷;
3、行為結果不同,犯罪未遂的結果是犯罪未逞,是指行為人未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構成要件,并不意味著沒有任何損害;
4、刑事責任不同,未遂犯可以比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中止犯不造成損害的,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減輕處罰。
拓展延伸
犯罪未遂與犯罪中止:界定、差異與法律后果
犯罪未遂與犯罪中止是刑法中兩個重要的概念。犯罪未遂指的是犯罪行為的實施未達到預期目標,由于各種原因未能完成犯罪行為。犯罪中止則是指犯罪行為在實施過程中被主體自愿放棄或被外部干預而中止。這兩者在定義上有明顯的區別。犯罪未遂強調的是犯罪行為的實施不完全,而犯罪中止則強調的是行為主體的自愿放棄或被外部干預導致行為中止。在法律后果上,犯罪未遂通常會被追究刑事責任,但處罰可以減輕;而犯罪中止則可能免于刑事責任,但仍可能承擔其他民事責任。因此,正確理解和區分犯罪未遂與犯罪中止對于刑事司法實踐具有重要意義。
結語
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是刑法中兩個重要的概念。犯罪未遂指的是犯罪行為未能達到預期目標,由于各種原因未能完成犯罪行為;犯罪中止則是指犯罪行為在實施過程中被主體自愿放棄或被外部干預而中止。在定義和法律后果上有明顯區別。犯罪未遂通常會追究刑事責任,但處罰可以減輕;而犯罪中止可能免于刑事責任,但仍可能承擔其他民事責任。正確理解和區分犯罪未遂與犯罪中止對于刑事司法實踐具有重要意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十三條已經著手實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對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第二十四條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的,是犯罪中止。
對于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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