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金與沒收財產可以同時適用,罰金與沒收財產一樣,都是人民法院對犯罪分子采取的強制性財產懲罰措施。
罰金是由人民法院強制被判了刑的人在一定的期限內交納一定數量的金錢,它和判處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或者是剝奪政治權利,沒收財產一樣,是一種刑罰,前提必須是被判處罰金的人構成了犯罪。
沒收財產是將犯罪分子個人所有財產的一部或者全部強制無償地收歸國有的刑罰方法。沒收財產也是一種財產刑,但它不同于罰金,是適用于罪行嚴重的犯罪分子的刑罰方法。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在《關于適用財產刑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三條第二款明確規定:一人犯數罪依法同時并處罰金和沒收財產的,應當合并執行;但并處沒收全部財產的,只執行沒收財產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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