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工程合同的注意事項如下:
1、主體資格的審查;
2、審查建設工程施工手續是否完備;
3、履約能力的審查;
4、建設工程的價款必須明確;
5、材料、設備供應條款、爭議解決與工程分包條款、違約條款。
一、建筑工程建設合同風險防范
采取下列措施防范風險:
1.發包方必需對承包方的主體資格進行認真審核。審核內容包括營業執照、企業等級證書、安全生產合格證以及其以往承包工程的質量。
2.建設工程應采取招投標方式確定承建人,并嚴格按照招投標的有關規定操作。招投標應公平、公正、公開地進行,定標時要綜合評價投標人的報價、工期、施工方案等,擇優確定中標人。
3.合同條款約定必須明確,以免給合同履行和糾紛解決帶來困難,建設工程合同應對工程質量、價款支付、工程期限、工程驗收以及質量保修責任等條款有明確具體的規定。
二、合同訂立都有什么法律風險
合同訂立的法律風險:
1、合同當事人雙方是否具有主體資格;
2、合同當事人受委托簽訂合同的,代理人是否超過代理權;
3、審查合同當事人是否有履約能力;
4、合同形式、內容是否合法;
5、注意合同條款的審查;
6、其他。
三、二手房買賣怎樣簽合同
二手房合同的簽訂:
1、明確標的。要寫明房屋位置、性質、面積、結構、格局、裝修、設備設施等情況;寫明房屋產權歸屬,是否共有財產;是否存在房屋所有權糾紛等。
2、明確價款。如寫明總價款;付款方式;付款條件;如何申請貸款;定金;尾款。
3、寫明交房時間;條件;辦理相關手續的過程;如何尋求中介公司、律師、評估機構等服務;各種稅費、其他費用如何分攤;遇有價格上漲、下跌時如何處理。
4、明確違約責任說明。如違約責任及如何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的計算與給付;在什么情況下可免責;擔保的形式等。
5、明確解決爭議的方式。寫明是采取仲裁方式還是訴訟方式,若采取仲裁方式解決爭議,應按《仲裁法》的有關規定寫明條款。
6、明確合同生效條款。
7、明確合同中止、終止或解除條款。明確約定合同中止、終止或解除的條件;上述情形中應履行的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解除權的行使期限;補救措施;合同中止、終止或解除后,財產如何進行返還等。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八十八條建設工程合同是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包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建設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設計、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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