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辦理 結婚 、 離婚手續 免工本費,今年1月1日后已經繳納費用的市民,可憑有效證件前往市 婚姻登記 中心辦理退費手續。 今年1月1日至4月3日,市婚姻登記中心辦理 結婚登記 3577件、 離婚登記 630件、補發結婚登記證725本、補發離婚登記證79本。我市婚姻登記一年收繳費用約為10萬元。 領結婚證 不要錢了,辦理結婚、離婚手續“零成本”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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