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清算到賠償完大概要多久
公司清算到給賠償大概要多久,法律是沒有明確規定的,一般情況下依照清算組制定的清算方案時間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六條【清算程序】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應當制定清算方案,并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公司財產在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后的剩余財產,有限責任公司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間,公司存續,但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公司財產在未依照前款規定清償前,不得分配給股東。
二、公司強制清算的條件
1.公司解散。包括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解散;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的,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2.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或雖然成立清算組但故意拖延清算,或存在其他違法清算行為可能損害債權人或股東利益的。
3.債權人或股東向法院申請強制清算。公司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或公司自行成立的清算組有故意拖延清算,或存在其他違法清算可能損害債權人或股東利益的行為的,則公司債權人或股東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
4.公司未提出異議。公司作為被申請人,對股東申請人享有的股權提出異議,對債權人申請人享有的債權提出異議,或認為公司根本未發生解散事由的,則除非申請人可就上述異議事項提供生效法律文書予以確認,或對發生被吊銷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等解散事由有明確、充分證據,否則法院對債權人或股東作為申請人提起的強制清算申請不予受理。申請人應就有關爭議單獨提起訴訟或者仲裁予以確認后,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強制清算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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