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拿身份證不用結婚證是不可以的,離婚需要提供結婚證。法律規定離婚只有兩個方式,第一個方式就是協議離婚。雙方協商好,去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領取離婚證;第二個方式就是起訴離婚,如果雙方協議離婚不成,只能去法院起訴離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在起訴離婚時需要提供材料證明雙方的婚姻關系、孩子信息以及相關財產信息,需要提供的材料基本包括結婚證、身份證、孩子出生證明、財產的相關證明材料以及一些與解除婚姻關系有關的證據材料。而協議離婚時,需要攜帶的資料主要是:
(一)本人的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含復印件);
(二)本人《結婚證》;
(三)雙方共同簽署的《自愿離婚協議書》等,所以在協議離婚的時候僅帶身份證和結婚證是不行的。
根據法律規定: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證件、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
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一、離婚用身份證復印件可以嗎
離婚不可以用身份證復印件?!痘橐龅怯洍l例》第十一條規定,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的結婚證;(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二、沒有戶口本身份證能離婚嗎
沒有戶口本、身份證不能離婚。
離婚時必須出示的材料有個人身份證、戶口本和雙方或一方的結婚證,因此沒有身份證、戶口本想要離婚的,應當及時補辦身份證、戶口本,再辦理離婚手續。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規定,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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