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當保險公司不履行保險合同的賠償義務時,被保險人可以采取以下途徑維護自己的權益:
1. 協商解決:通過與保險公司溝通協商,雙方自愿達成和解協議,解決爭議。
2. 仲裁申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被保險人可以申請仲裁機構進行仲裁,解決爭議。
3. 起訴法院:被保險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保險公司履行賠償合同義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十二條:保險合同是一種特殊的商業合同,應當依照本法規定作出解釋。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二十五條:保險公司應當依照保險合同的約定履行賠償等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五十條:保險人和被保險人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當事人還可以選擇向人民法院起訴。
綜上所述,被保險人在保險公司不履行賠償義務時,可以通過協商、仲裁或司法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