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再婚的,其戶口本上不會顯示再婚。戶口本上婚姻狀況一欄,只有未婚、已婚、離異三種顯示方式。若當事人離婚后又再婚的,當事人的婚姻狀況會會顯示為已婚。但是戶口本上的婚姻狀況不是自動生成的,需要當事人自行申報。 當事人享有婚姻自由,法律并不限制當事人離婚后再結婚。當事人想要結婚的,可以前往當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登記機關認為符合結婚條件的,會為其辦理結婚登記,并發放結婚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條 買賣合同是出賣人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于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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