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公司資不抵債的處理方式是,不抵債企業有能力清償到期債務,且賄足夠的現金維持日常經營的話,企業不會進入破產清算程序。是企業不想辦法盡快扭虧為盈的話,則該企業遲早將會被破產清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八十六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應當制定清算方案,并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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