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借條具有法律效力。
前提是雙方都承認有借貸關系存在,法院才能認定該網絡借條有效。規范的借條應具備如下內容:
1、應約定清楚借款人和貸款人的法定全名;
2、應約定清楚借款金額,包括大寫和小寫的金額;
3、應約定清楚借款時間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確的借款期限;
4、應約定清楚還款的具體年月日;
5、應約定清楚借款的利息,應有明確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終應支付的借款利息總額等約定;
6、應約定清楚借款本息償還的年月日時間及付款方式;
7、應由借款本人親自簽章、手印或親筆書寫的簽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第四百六十六條 當事人對合同條款的理解有爭議的,應當依據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確定爭議條款的含義。
合同文本采用兩種以上文字訂立并約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對各文本使用的詞句推定具有相同含義。各文本使用的詞句不一致的,應當根據合同的相關條款、性質、目的以及誠信原則等予以解釋。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范文本訂立合同。第四百九十條 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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