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時可以自行協商財產問題,協議書需符合法律規定并經過登記才有效。協議中約定贈與未成年孩子的房產也是有效的,孩子成年時可直接辦理變更登記。未成年孩子需提交監護關系和身份證明,并在房地產證上備注監護人姓名,符合法律規定才能處理房產。
法律分析
離婚協議將房子贈予孩子,只要雙方均同意,即為有效。夫妻雙方離婚時,法律允許夫妻雙方就財產問題自行協商處理,公民有處理自己財產的權利。如果未達成協議,法院將根據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只要雙方協商一致,可以在離婚協議中約定將房產贈與未成年孩子。如果一方將共有財產中屬于自己的那份贈與兒女,或者將共有財產贈與孩子,另一方追認或同意贈與,協議中約定贈與子女也是有效的。離婚協議書是雙方自愿簽訂的,協議內容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經婚姻登記機關登記后,具有法律效力。夫妻決定將共有房產贈與孩子后,若孩子成年,可以到房屋登記部門直接辦理變更登記;若孩子未成年,辦理時需提交監護關系證明和監護人身份證明,并在《房地產證》上注明其法定監護人姓名。由于未成年人沒有民事行為能力或受限制,因此在處理該房產時必須符合有關法律規定。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該內容由 信金國律師 和 家和律云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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