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拆遷補償款是屬于被拆遷人的財產合法財產,是可以通過訂立遺囑的方式處理的。遺有的夫妻共有的房子屬于遺產的范圍,房子拆遷而獲得的作價補償款,貨幣安置獎勵費、使用權補償款,屬于遺產的范圍,子女可以當遺產繼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
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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