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私護照和因公護照的區別:
1.辦理護照的機關不同,因公護照由外交部、大使館及其授權政府頒發,因私護照由戶口所在地公安局頒發。
2.被頒發人不同,因公護照是國家公務員及其家屬,因私護照是普通公民。
3.工作的性質不同,因公護照是公務活動,因私護照是私人行為。
4.使用年限不同,因公護照有效期最長不超過5年,期滿前可延期。每本護照可延期2次,每次所延期限不超過5年。因私護照因具體情況而定。
因公護照:黨、政、軍等機構高級公務員因公務出國所辦理的護照,出國從事公務活動。因私護照:個人所持有的私人護照,因私事(如旅游、探親、參加展覽訪友、就業等)出國所持有的護照。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第七條普通護照的登記項目包括:護照持有人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出生地,護照的簽發日期、有效期、簽發地點和簽發機關。普通護照的有效期為:護照持有人未滿十六周歲的五年,十六周歲以上的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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