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病故后撫恤金發放標準:烈士或因公犧牲者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上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退休費;一般病故者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上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退休費。
法律分析
根據我國《關于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有關問題的通知》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公務員病故之后撫恤金為一次性發放,發放標準如下:
1、如果是烈士又或者是因公犧牲,撫恤金金額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上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又或者是基本退休費。
2、如果是一般的病故,撫恤金金額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上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又或者是基本退休費。
拓展延伸
公務員病故撫恤標準的申請流程和資格要求
公務員病故撫恤標準的申請流程和資格要求是指在公務員因疾病去世時,其家屬可以根據相關規定申請撫恤金的一系列程序和條件。首先,家屬需要準備相關材料,如公務員的身份證明、死亡證明、戶口本等。然后,按照規定的流程,向所在單位的人事部門或相關部門遞交申請,并填寫相應的申請表格。在申請過程中,家屬需要提供公務員病故的證明材料,并符合撫恤標準的資格要求,如與公務員有直系親屬關系、未再婚等。申請提交后,相關部門將進行審核和評估,最終確定是否符合撫恤標準并發放相應的撫恤金。這一過程需要家屬耐心等待,并配合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證明文件,以確保申請的順利進行和成功獲得撫恤金。
結語
公務員病故撫恤金的申請流程相對繁瑣,但通過準備相關材料、遞交申請并符合撫恤標準,家屬有望成功獲得一定的經濟補償。在申請過程中,家屬需耐心等待并配合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證明文件,以確保申請的順利進行。愿逝者在公務員崗位上的付出得到應有的尊重和回報,同時也希望撫恤金能夠在一定程度上緩解家屬的經濟困難。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2022修正):第六章 財產權益 第五十九條 喪偶兒媳對公婆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其繼承權不受子女代位繼承的影響。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章 遺產的處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條 繼承開始后,繼承人于遺產分割前死亡,并沒有放棄繼承的,該繼承人應當繼承的遺產轉給其繼承人,但是遺囑另有安排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章 遺囑繼承和遺贈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條 遺囑人可以撤回、變更自己所立的遺囑。
立遺囑后,遺囑人實施與遺囑內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為的,視為對遺囑相關內容的撤回。
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抵觸的,以最后的遺囑為準。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